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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关于调整中国海关舱单预申报规定--东胜物流

责任编辑:中港物流,深圳到香港物流  发布时间:2018-08-31

随着中国经济贸易的发展,中国海关方面许多地方在更新。近期就有一则关于中国海关舱单的调整公告,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调整的主要事项包括:

 

1. 中国海关开启舱单管理系统传输时限开关。在驶离/过境/到达中国大陆的船舶上相关货物的舱单数据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按照中国海关要求,完整、准确的通过电子信息发送给中国海关。

 

2. 提单项下的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在《原始舱单》或者《预配舱单》中准确无误的的逐一完整申报;

 

3. 在此次规定中,调整《原始舱单》、《预配舱单》中“收货人代码”、“发货人代码”、“通知人代码”填制要求,“收货人代码”、“发货人代码”均应当填写实际收发货人代码;收货人为“凭指令确定收货人(TO ORDER)”的,必须填写通知人相关数据项。具体填制规则如下: 

 

中国境内实际收发货人、通知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当填写境内实际收货人、通知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格式为“USCI+代码”;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格式为“OC+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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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外实际收发货人、通知人按照该国各自使用的企业代码填写

 

比如 日本 - Legal Entity Identifier (LEI)

 

美国 ■ 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EIN) or Central Index Key (CIK)

 

英国 ■ Company Number or VAT Number

 

为了我司顺利执行上述监管要求,同时避免货物在清关以及装卸过程中任何不必要的延误,敬请确保从2018年6月1号起,在相关订舱口岸规定的截单时间之前,在货物订舱单中提供所有海关所要求的信息。东胜物流有限公司服务至上,全国设有服务网点,专做广州到香港进出口货运专线运输,中港天天发车,业务范围:中港物流,香港仓储配送,香港仓库出租,大陆到香港运输,香港物流专线,到香港吨车平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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