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一个奉行自由贸易的城市,对入口货物没有征收关税以及只有很少的入口限制。香港有很少的入口许可限制,只有数种产品需要乎合国际贸易协议条例或符合健康、安全、环境及保安的标准便可;但香港出口货物就有不同限制。
1.贸易署负责管理和履行香港贸易政策,工作包括:分配配额,签发出入口许可证及香港生产地证书。所有入口货物的申报都会记录在贸易署的关税及消费税部门,该部门会按入口货物的价值而征收很少费用。贸易署根据国际贸易协议条款,符合对健康、安全、环境或保安控制的项目及按消费税条款而签发入口许可证。香港政府不须要预先检查运入港的货物,但对个别货品例外。一般货物入口时需要有商业上的单据和运货单,但不需要进口税单或领事的发票。不同种类的产品需要不同的文件,香港在货物进口时是无公认的惯常文件需要提交。
2. 政府只对几种产品有出口限制,一般的出口货是跟据许可证出口。出口的限制是根据该出口国家或地区要求不同的国际协议及对保安、公众健康和安全而有所规定。出口商要提交所有出口或再输出口货品的申报给关税及消费税部门,而该部门亦会按货品的价值征收很少的费用。只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才有资格获得政府发出的文件。由于很多地方需要入口货物的来源地证明,如果货物不是由香港已注册的公司生产,而是由外地入口就先要有该产品的生产地来源证明及要确定供货商的资格。这些生产来源地证明书的标准应根据出口地的要求。